从今年秋天入学起,石市将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以从源头遏制学生、父母的择校动机。昨日,石家庄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高招生规范改革推行策略》(以下简称《策略》)。为了进一步抑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问题,《策略》接连调整了中考择校生比率、高中分配生比率和高中班额,并取消了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规范上遏制择校热现象。变化:高中分配生比率提升到90%依据《策略》规定,2014年,石市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高公助生招生指标的90%,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考试报名普高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高学校公助统招生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高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策略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率享受分配生政策。变化:高中择校生比率降为10%根据教育部、国家进步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推行建议》需要,在今年的中招录取过程中,石市每所普高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率最高不能超越本校当年招收高初中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变化: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需要,今年《策略》明确提出,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从2014年新入学初一学生开始实行。策略同时明确,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不真实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降低该校的省级示范性普高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变化:高中班额低于56人将省级示范性普高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石市需要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高学校要严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班额管理,班额以不超50人为宜,最大班额低于56人,严格控制借读生。四大政策调整抑制择校热对于今年中考政策的这四大变化,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四项政策调整相互配合,都是为了抑制择校热的出现。高中择校生比率减少到10%将来,公助生的比率就提升到90%,这就意味着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招生人数不变的状况下,通过中考考试享受公助名额的考生多了,有益于减轻考生的学费负担,这一变化也为石市全方位取消普高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升公助生中分配生的比率,可以让非热门学校的应届中学生考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机会更大,如此父母在给孩子挑选初中学校时,就会做出慎重的选择。限制高中班额,则能够帮助高初中生享遭到更好的教育。该负责人表示,最后明确规定从2014年初一开始,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将从源头遏制学生、父母的择校动机,要了解分配生是享受下浮50分录取的打折政策,在每一分都非常珍贵的中考中,这项政策还是有非常大吸引力的。中招分四个批次进行网上录取今年石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市内五区所有考生,各县(市)、矿区考试报名省级示范性高中、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与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以远程网方法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各县(市)、矿区考试报名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需要填报志愿。石市中考招生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分为A和B两类,其中一批A招收音乐、体育、美术和书法专业考生的高中学校;一批B招收省级示范性普高分配生。第二批为省级示范性普高。第三批为非省级示范性普高。第四批为高职专科(含3+2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20所省示范高中分配生范围不同据悉,市区招收分配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高学校共20所,包含:市1中、2中、4中、二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精英中学。在分配生比率上,1中、2中、二中西校区、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市2中、二中西校区、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精英中学分配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分配生比率参照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市内五区、开发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高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开发区、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除此之外,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方法为:将4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90%,依据各县(市)初中学校考试报名普高的学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考试报名普高的学生人数按比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1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六类考生中考可加分石市今年有六类考生享受中考加分政策:1、初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初中阶段在省级初中生体育比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现在三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前五名;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集体项现在三名的主力运动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家庄赛区除外);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且在考试报名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10分。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与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风险职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与有子女后曾在该区域和职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根据录取分值(录取分值为石家庄普高当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10%的规范,照顾分数录取;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区域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与有子女后曾在该区域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与平常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根据录取分值5%的规范,照顾分数录取;其他军人子女考试报名普通高级中学,根据10分的规范加分照顾录取。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年轻人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5、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6、参加石家庄中小学探索者革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高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拥有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中一年级项,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