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专长生身份考试报名招收专长生学校的考生,须将该校普通班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3)以出色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出色生”)身份参加招收出色生录取的考生(以下简称“招优”),需将“招优”学校普通班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4)符合条件考试报名“特点班”、“子弟班”的考生,须将该校普通班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5)以外交部子女身份考试报名二中、清华附中、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的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职员服务局子女身份考试报名五十五中外交职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需将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6)考试报名东城区宏志中学、崇文区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朝阳区北京年轻人政治学院附中宏志班、延庆县延庆二中宏志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如要填报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则需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上述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后,方可考试报名。